继江苏省、山东省等地之后,杭州市也将通过地方立法禁止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啃老”,而这次和以往一样引起广泛关注,质疑的声音也不在少数。
赞成的人表示,“啃老”虽属家庭内部问题,一直以来是民不告、法不究,但老年人有了这项权利,会对“啃老族”产生更强的震慑力。反对的人则认为,是否资助子女老年人本来就有决定权,立法实属“多此一举”。政府应该从社会保障机制和关心关怀上下功夫,扶持和引导那些暂时不能自立的社会群体,让他们能尽快摆脱对老人的生活依靠和经济依赖,通过一纸条例强行介入最后可能吃力不讨好。
但也有部分律师和学者认为并非多此一举。他们认为,之所以会产生“啃老族”,既有年轻人心理承受能力差、不能吃苦等主观原因,也有就业、住房等社会压力过大造成的影响,赋予老年人对“啃老”说不的权利之后,会不会行使这一权利,大部分老年人是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做出良好判断的。
截至目前,中国、马来西亚、越南等多国均派出军舰飞机奔赴现场进行搜寻救援工作。 老年人主动要求“被啃老”
对于条例中“老人有权拒绝子女资助要求”的说法,似乎也隐含着制定者对年迈父母“被啃老”的恻隐之心。一项随机的抽样调查显示,不少老年家长表示自己是心甘情愿甚至主动要求“被啃老”的。
受访老人中,大部分表示乐意为子女投资购房。其中有已经为孩子支付首付或正在看房的,也有为孩子积极支持装修费用。还有两位经济方面不太富裕的父母称,因无力为子女提供物质帮助反而感到歉疚。甚至有一位家长称自己孩子不愿被父母资助而考虑租房,但受到了她和老伴的一致反对。 【详细】
近日,杭州市就禁止“啃老”是否需要立法向社会征求意见的报道引发了人们的热议,现如今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思想观念的改变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啃老族”。但是,在中国这个如此看重孝道的国度,立法禁止“啃老”的确是一场法律与亲情的博弈。
立法禁啃老是为了更好的保障老人的权益
近年来,随着人口老龄化到来,侵害老年人权益的行为时有发生。在这样的情况下,适时制订和完善有关法律法规,通过法律手段保障老年人权益,是走向法治社会必须经历的阶段,无可厚非。杭州市老年人权益保障规定(草案),明确了赡养义务人范围、赡养义务内容,特别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以及对于虐待老人的养老机构最高可罚款3万元等。这些规定,对于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无疑有着积极的作用。
是什么造就了“啃老族”
从客观上讲,“啃老”现象的出现,是由多种社会因素造成的,包括计划生育带来的独生子女现象、目前就业压力大等因素。从主观上看,所谓的“啃老”现象,多数情况下是一种自发自愿的行为。就是说,“啃老族”的出现,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父母的爱子心切造成的,这些父母心甘情愿为儿孙奉献自己毕生的心血及资产。说到底,这样的“啃老”,完全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而那些真正意义上的“啃老族”,尤其是不赡养老人,没羞没臊的“啃老”之人,毕竟是极少数,无关社会大局。【详细】
“啃老”,顾名思义,多用於贬义,现如今出现频率越来越高,由“啃老”引发的恶性事件也时有发生。杭州市制定相关法律禁止“啃老”现象,不无道理。不仅是杭州市,江苏省、山东省先后早已先后设立了相关法律的具体条款,禁止“啃老”。
立法一经公布,各地立刻引发热议,褒贬不一。有人认为“啃老”无法具体界定,不具可操作性,还有人认为,“清官难断家务事”,父母子女对簿公堂实在不合适,也有人觉得,立法禁“啃老”能在一定程度上给予“啃老族”一股“走出家门”的力量,给予恶意“啃老”当头一棒。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对於经济独立,且绝不“啃老”的人来说,法律设立条款禁止“啃老”,与你何干?反之,相对於过分依赖父母,以致影响父母人生权利的人来说,用法律手段保护备受“啃老”煎熬的父母,在一定程度上约束“啃老族”走出“襁褓”,让父母免受“啃老族”伤害,有何不可?
然而,“啃老”毕竟属於道德范畴,“孝”与“不孝”,法律很难界定,立法禁“啃老”也只能针对少数恶性事件,在发生后给予违法分子相应的惩罚,不能从根本上遏制“啃老”的发生。因此,仅用法律手段进行约束也只是治标不治本,要“治本”更需挖掘“啃老”产生的深层社会原因,要想让“啃老族”不再“啃老”,必须追根溯源,分析“啃老”产生的多方原因,多管齐下,才能从根本上防“啃老”於未然。
有时候,明明因为春运买不到票,不能回家过年,却得背上“不孝”罪名﹔有些事,明明因为社会权力不均,受到不公平待遇后失业,却被说“无能”靠家里养﹔有些人,明明因为房价太高,完成人生大事需要父母帮助,最后也落得“啃老”骂名,那就显得有些牵强了。这时候,作为权力部门,最该关注的不是如何细化法律条款约束“啃老”行为,而是从交通、就业、民生、经济和福利政策等方面入手,进一步完善《就业促进法》,规范就业秩序,维护就业公平,优化就业环境﹔进一步结合市场规律调控房地产行业,让普通人都能买得起房、住得起房,诸如此类,想方设法为“啃老族”的“不啃老”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详细】
日前,《杭州市老年人权益保障规定(草案)》第二次面向社会征求意见,规定禁止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啃老。
啃老是现实生活中的一个矛盾现象。调查显示,近两年,有六成“80后”啃过老。
已经成年,却还成天赖在家中,啃老爸老妈的老本,这样的人被称为“啃老族”,被“啃”的父母即便有怨言,通常也无可奈何。今后,法律将为这些被啃父母撑腰,对“啃老”的子女说“不”。昨日,江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开幕,就《江苏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草案修改稿)》进行了审议。记者发现,跟一审的草案相比,修改稿增了对“啃老”现象的规定:“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要求老年人经济资助的,老年人有权拒绝。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以物业或者其他理由,骗取、克扣或者强行索取老年人的财物”。
在一些年轻人看来,他们啃老完全是现实所逼:房价高,物价高,唯独收入不高。这的确是事实,但以此作为啃老的理由便是荒谬。
墉曾说:今天有多少孩子跟父母讨价还价,既要美国式的自由,又要中国式的宠爱,却没有美国孩子的主动,又失去了中国传统的孝道。当这批孩子进入社会后,既要美国式的公司福利,又要中国式的铁饭碗,却没有美国员工的自律和中国传统的忠诚。从小讨价还价,长大后失去原则,该讲情的时候讲理,该讲理的时候说情。这是现在许多家庭教育理性缺失的结果。【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