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21日,马乐被押入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区的第八审判庭。
32岁的马乐2006年进入博时基金,2011年3月9日至2013年5月30日担任博时基金公司旗下的博时精选股票基金经理,其间操控三个股票账户,先于、同期或稍晚于博时精选基金账户买入相同股票76只,累计成交10.5亿余元,非法获利1883万。
9月22日9时30分,国内最大"老鼠仓"案—原博时精选基金经理马乐案二审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因现有刑法对于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俗称"老鼠仓")未作"情节特别严重"的明文表述,马乐案二审主要围绕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是否存在"情节特别严重"及其认定标准进行控辩。
马乐案二审在30多分钟后即宣布结束,法官宣布择日宣判。这可能是目前为止国内"老鼠仓"历时最短的庭审。【详细】
昨日上午,国内最大"老鼠仓"案——原博时精选基金经理马乐案二审正式开庭。因现有刑法对于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俗称"老鼠仓")未作"情节特别严重"的明文表述,马乐行为应认定为"情节严重"还是"特别严重"成为焦点。
马乐说,2013年7月17日他主动到深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自首,此前他已经于6月初前往深圳市证监局,如实做了全面交代,并在6月27日前已将3个私人账户内90%的股票抛售,置换成现金。
马乐认为,他已经在证监局、公安部门冻结他的账户前作了退赃准备,而且在每个阶段都作出了退赃请求。但由于缺乏退赃的条件,导致没有退赃成功。他解释说,深圳证监局当时没有适合退赃的途径,而公安部门也同样,因而他没有办法退,直到最后公安部门将其账户冻结。
马乐案二审在30多分钟后即宣布结束,法官宣布择日宣判。【详细】
据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证监会昨天(19日)下午爆出重磅消息,解聘第十六届主板发审委委员邓瑞祥,此人涉嫌利用非公开信息进行不正当交易,也就是俗称的"老鼠仓",证监会严打违法违规行为,开始向发审委"开刀",这说明什么?资本市场的反腐风暴会掀起新一轮高潮吗?
证监会发审委,包括主板发审委、创业板发审委和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委,这些向来被看作神秘又神圣的机构,它手里攥着企业上市、并购重组的"通行证",不夸张地说,它打一个喷嚏,市场可能都会抖一抖。这一次,是主板发审委被揪出了内贼,威慑力相当大。
从公开资料来看,邓瑞祥,是今年4月,担任证监会第十六届主板发审委委员的。当时,他是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票投资部总经理。邓瑞祥是1965年出生,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供职于深圳蓝天基金管理公司、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机构。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说,监管部门发现,邓瑞祥在担任委员之前,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决定立案调查,即使是现在查出之前的污点,也要依法解聘。【详细】
"老鼠仓入刑"— 2009年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第七次刑法修正案,首次将老鼠仓列入刑法的处罚范围—一片欢呼之后,质疑声也随之而来。
根据刑法修正案(七)第四款规定,"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以及有关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相关统计数据显示,至今已经有近10位相关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被判刑。而被采取司法措施的相关机构资管人员更是高达几十名。与此同时,由于获利金额的巨大和判刑均在4年以下、甚至缓刑,也在公众中引起了强烈的质疑。
梳理质疑的根源,或许来自对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司法解释。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周泽告诉时代周报记者:"如果按照第一百八十条第四款涉及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其说法是"情节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并没有情节特别严重一说。"【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