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有关部门发布通报称,直指中石油兰州石化作为央企,不履行社会责任,要求其向兰州市人民道歉。截至发稿,兰州石化暂未对“被要求其向人民道歉”的通报作出表态。
1月8日20点20分起,中石油兰州石化公司因设备故障导致火炬气燃烧,排放滚滚黑烟,使局部空气质量恶化,以及之前发生的多起因生产安全问题导致的环境污染事件。1月9日,兰州市有关部门向媒体发布通报称,直指中石油兰州石化作为央企,不履行社会责任,要求其向兰州市人民道歉,措辞之严厉为历年所罕见。
一提到央企往往是实力的象征,因为他们在国民经济中扮演重要角色,承担税负和缴纳红利。但因为某些原因,有些央企在地方的形象并不太好,会给人造成跋扈的感觉。去年有媒体发起了“最赚钱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综合评价”的调查,以社会责任报告、每股社会贡献值,公益投入、政府补贴、员工报酬、缴纳税费结合总股本定量测算及对环境或社会造成的损失程度七个指标综合打分,结果十家央企公益投入不足政府补助的5%,“油老大”中石油社会责任列倒数第五。
虽然对央企在地方的表现颇有微词,不少地方政府都选择缄默,但前天发生在甘肃兰州的一起事件激怒了兰州市政府,昨天下午,兰州市有关部门向媒体发布通报称,直指中石油兰州石化作为央企,不履行社会责任,要求其向兰州市人民道歉,措辞之严厉为历年来罕见。这究竟是什么事情让兰州市政府发出了如此严厉的声音?
中石油兰州石化分公司位于兰州市西固区,由原来的兰州炼油化工总厂和兰州化学工业公司组建而成,也曾被誉为新中国石油石化工业的 “摇篮”。如今,它仍然是目前我国西部地区主要的炼油化工企业之一。但是,每当提及对它的感受,无论是当地政府还是群众,都会用到一个词,那就是“又爱又恨”。“爱”的是,它连续多年都位居甘肃省纳税百强前列,给当地经济带来极大利益。“恨”的是,石油化工工业及其附属产业带来的污染,让大家感到头疼。
兰州市民魏宏:只要一进深沟桥,就有一股很强烈的味道,还有三个大的火炬在那燃烧着,天空还雾蒙蒙的。近几年好多了,但是味道还是有,有时候还是有这种雾蒙蒙的现象。
自2012年以来,兰州市乃至甘肃省打响了治理大气污染攻坚战,其中,对兰州石化分公司的监管成为重中之重。除了设置专门的设备实时监测之外,还派出了驻厂监察员,协助企业查找污染隐患,堵塞管理漏洞。而兰州石化分公司也通过实施一系列技改项目,以求减少各类污染物的排放。
但是,与兰州市治理大气污染的紧张节奏相比,兰州石化分公司的行动却不尽如人意。在这份名为《中石油兰州石化公司屡次排污,社会责任何在》的通报显示,去年八月至今,该公司连续发生四起环境污染事故,其中两起是乙烯侧漏着火和氨气泄露,另两起则是因设备故障导致火炬气冒黑烟。
兰州市环境监察局监察二科副科长焦玉峰:整个就是冒黑烟嘛,从目测来看,那个黑度可以达到四五级,对空气质量造成进一步恶化,对人民的身体健康有影响。
而在兰州市进行的环境保护大检查行动期间,环保部门还发现,兰州石化分公司还存在危险废物处置不规范的违法行为,并当场开出了三十万元的上限处罚,并责令其对违法行为进行改正。但是,据焦玉峰透露,尽管当地对各类违法排污行为实施了一系列严厉的处罚,但兰州石化分公司的整改措施却依然滞后:
环保局对该公司厂区内长期存在跑、冒、滴、漏的问题还曾先后三次进行严肃约谈,但该公司至今未采取任何有效措施,对下属单位的管理更是失之于宽,导致环境违法行为时有发生。
为此,兰州市政府在通报中质疑称:“短短数月,兰州石化公司屡次环境违法,作为央企,社会责任何在?”,并要求其就环境违法行为深刻反省并真诚、公开地向全市人民道歉。同时,通报还表示,环保部门将联合公安、检察机关彻查到底,严惩重罚。
对于兰州市政府的指责,中石油又是如何回应的?昨天深夜,记者联系了中石油相关部门,但截至到今天凌晨发稿时止,中石油及兰州石化分公司暂未对“被要求其向兰州市人民道歉”的通报作出表态。
维系了近60年“姻缘”的中石油兰州石化,终于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感情危机。近日,兰州市环保局突然“发难”,向媒体发布罕见通报,直指这家央企不履行社会责任,要求其向兰州人民道歉。相关媒体表示,兰州官方的措辞之严厉,为历年所罕见。
对于兰州石化反指的兰州官方发难之举意在搬迁“逼宫”,兰州市市长袁占亭说了句模棱两可的话:这不可能,政府也没有权利这么做;兰州市尽管一直在推动兰州石化搬迁工作,但绝不可能去和兰州石化沟通。
反腐之后影响力日显颓势的中石油,巧遇前所未有的大气污染整治力度。据说2012年起,兰州市乃至甘肃省就“打响了治理大气污染攻坚战”,而兰州石化成为当地监管的重中之重,设置专门设备实时监测,还派出了驻厂监察员。对此,作为连续多年全省第一利税大户的兰州石化感觉不爽,“他们一天能来好几拨人,已经严重影响到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
霸气不再的兰州石化,依然很不识相地在兰州的上空“泄气”,去年8月以来,相继发生了4起环境污染事故,其中2起是乙烯侧漏着火和氨气泄漏,2起因设备故障导致火炬气冒黑烟。
这家不能适应婚姻反目的央企分公司,至今还认为,“几万人的大企业,不可能不出现一点生产故障或事故”,当地之火冒三丈便可想而知。此次发难,不论背后还有多少利益纠葛,但这种以环境保护为利器的公然叫板,还是收获了民意,更向外界传递了地方政府不愿向利税而妥协的姿态,给央企这个“皇帝的女儿”敲响了一记不许撒娇的警钟。
但是,兰州官方要求对方“向兰州人民道歉”的诉求,似乎对兰州石化入驻兰州、被娇生惯养到今天的历史,并没有仔细梳理过。要说兰州石化的“撒气”给兰州民众带来了伤害,责任都在兰州石化,恐怕多少有失公允,应该向兰州市民道歉的,当然还包括在漫长的甜蜜婚姻中曾经陶醉过了的当地政府,以及监管长期以来效率低下的职能部门。
作为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作为环境污染的主体,兰州石化多挑些责任是必须的,但都由它独家来挑也不尽然。眼下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应该是法治。这也是一级政府部门处理社会矛盾的基本依据,而不是比谁在道义上更优越些,比谁的手腕力气更大些。
诸如中石油这类的央企,从地方政府求之落户不得的一纸批文难,到联姻之后伴随着当地GDP高速增长的PM2.5数值同比攀升,这种婚姻关系的尴尬,未来将随着政府执政理念、民众法治观念的同步提升,而日益显现出更多的矛盾冲突。兰州市职能部门发难兰州石化,只是一个具有标志性意义的开端,它积极的方面在于,终于有了敢于撕下脸来的政府部门,终于将民众生存环境的安全摆在了GDP的面前。这对那些还在央企落户的稳增长、一纸批文的“吻增长”中苦苦追求的许多地方政府来说,无疑是一盆最现实的冷水。
兰州政府与兰州石化之间的这场冲突,如果能够刨开民意的裹挟,真正在法治的途径中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案,才有可能真正具备范本的价值。只有建立在法治秩序上的翻脸,这场发难才不至于沦为一场仅仅停留在“社会责任”概念上的口水仗,才不至于俱败俱伤。
赞成:对群众利益负责
地方政府高调“为难”中石油,并无不妥。一者,从环保角度说,去年八月至今,兰州石化连续发生四起环境污染事故,其中两起是乙烯侧漏着火和氨气泄漏。将这样一颗“定时炸弹”继续留在市区,是对群众的不负责任。再者,部分劳动密集型企业退城进郊是历史趋势。石化外迁,是城市功能转型升级的一次契机。
兰州市借助媒体向兰州石化开炮,道出的是地方政府的环保无奈——在央企面前,地方政府的环保呐喊,往往苍白无力。据报道,自2012年以来,兰州市打响了治理大气污染攻坚战。其中,对兰州石化的监管成为重中之重。可实际情况却是,兰州石化依然事故不断。更可怕的是,频发的安全事故,管理层却不以为意,“几万人的大企业,不可能不出现一点生产故障或事故”。从这个角度看,兰州市发难中石油,更是环保努力被置若罔闻的呐喊。兰州市政府发难中石油,是对群众切身利益负责的体现。
建议:新环保法解决纷争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谁来当“裁判”,谁来“仲裁”是一件比较头疼的事儿。1月1日,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启动实施。以新环保法为准绳,来处理兰州市政府与兰州石化之间的“口舌之争”,是一条令人信服的法治路径。
新《环保法》及四道配套部令的施行,也急需一个环保公共事件来“激活”,在环保纷争中“亮剑”。企业排污炼成“千年狐”,治污就不能“玩聊斋”。再锋利的剑不“亮出”,那就是一把封存的兵刃;再威猛的老虎不“发威”,那就是一只“病猫”;再严厉的法律不“激活”,那就是一个法律文本。该不该道歉,是不是逼宫,让新环保法作出判断。激活的新环保法,才标志着治污与环保进入“法时代”——尊重法律、重视法律,重构法律尊严与权威,这才是法治社会的“源头活水”。
提醒:地方政府不能免责
贵为特大央企的兰州石化遭遇了地方政府的寒流。但在兰州市有关部门批评兰州石化不履行社会责任的同时,也请不要忘记,这种责任本质上是连带不可分割的,当地有关部门对于兰州污染现状,同样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应该和兰州石化共同向市民道歉。
我们不要遗忘了最应发言的,恰恰是沉默的大多数民众,他们才是深受污染之苦的主体,同时也是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的受害者。而当地民众也最为清楚,在兰州地方部门与兰州石化相互指责的疑团中,各自应当承担的责任有多少?双方应该作出什么样的补偿措施?
最后,兰州相关部门公开批评兰州石化,也给其他地方管理者敲响了警钟。环境保护不能再延续“先污染再治理”的老路,所谓追求粗放型GDP发展与环境保护两全,是根本不可能的。地方政府只有完全基于民众福祉,全面矫正让环境买单的畸形政绩观,才能避免类似现象。
剖析:引资蜜月期终结
这种“大水冲了龙王庙”的情形十分罕见。多年来,在GDP主义的主导之下,地方政府对于纳税大户、外来投资企业、有拉动效应的大项目,曾经礼让有加谦卑过度。在这种所谓的“蜜月期”中,常常大公司大项目显得较为傲慢,而地方政府为了满足大公司大项目的要求也是蛮拼的。比如尽失城市规划底线,随意开口子减免税费,还有贱卖土地等等。
政府一味在宠着企业,对城市规划、市场公平、人居环境,难免造成伤害。兰州之争,或许是一大标志性的事件,是政府与项目“蜜月期”的终结信号。地方政府或许从此会有所反思,一味造就项目的行为,不只是妨碍其履行“守夜人”职责,而且从长远看也影响着城市形象和投资环境。而企业方面恐怕也受不了翻来覆去的折腾,或许也会在遵守法律和恪守市场公平方面悟出“早知如此,何必当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