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监管不妨让“子弹先飞一会”
文 / 尚桑 2013-08-15 15:07:08 来源:亚汇网
不久前,生意宝也将“牌照”收入囊中,加速了其“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推进。至此,生意宝在电商、数据、金融“三大战略”已接近完成布局,即将全面“合拢”。记者还获悉生意宝另一块支付牌照目前已处于检测与认证阶段。
而在昨天开幕的中国互联网大会上,互联网金融再度成为焦点。一场互联网金融峰会首次在大会上召开,上演互联网金融VS金融互联网的逻辑碰撞。人民银行、中投公司、深交所、 工商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平安银行等金融机构,及京东商城、好贷网、易宝支付等多家互联网公司出席了本届峰会,互联网金融千人会(俱乐部)在会上举行成立仪式,发布了《互联网自律公约》。2013年堪成为名副其实的“互联网金融元年”。
此前,赛迪经智发布的研究报告显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已呈现出五大趋势:一是支付产业链持续完善,移动化与自金融将成主要发展方向;二是信用体系建设至关重要,将带动P2P行业蓬勃发展;三是配合国家科技金融产业发展,未来互联网银行将崭露头角;四是依托现有供应链金融基础,实现从企业金融到产业链金融过渡;五是互联网金融生态圈逐步构建,一体化服务品牌有望打造。
互联网企业为什么能介入金融?有分析人士指出,靠的不是它的技术,而是它的数据。各种网络服务商,如阿里巴巴、网盛生意宝、京东商城等,已完全可通过它们掌握到的数以百万计、千万计的数据,经由“超级计算”,准确推断出消费者的习惯等发展趋势。
此外,B2B电商行业较为显著的一个发展趋势是从信息服务向在线交易延伸,电子商务交易规模的快速增长推动中小企业的网络融资需求,而互联网金融明显降低传统金融的服务门槛,给产业链上下游的中小企业打开一道通往金融服务的大门。
但是,互联网金融模式必然会带来一系列的监管挑战。互联网金融到底需要什么样的监管?
互联网金融千人会创始人之一、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黄震教授近日微博互动过几种说法:1.互联网金融创新不需监管介入,以免扼杀刚刚出现的创新活力。2.互联网金融可先发展,再监管。让子弹飞一会再说。 3.互联网金融需要协同监管,相关各方在现有职权范围内管好一段。4.互联网金融需要尽快立法和设立新机构进行专门监管。显然,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