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有消息称,中共中央纪检委书记、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岐山在昨天举行的中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上说,今年的巡视工作将完成对中管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和金融企业巡视全覆盖。消息称,2015年第一轮巡视春节后将开始。这轮巡视,将对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中国五矿集团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国家电网公司等26家央企展开专项巡视。
此前几天,中央巡视组第三轮巡视的反馈情况刚刚对外公布。从第三轮巡视的结果看,被巡视的几乎所有央企都存在着比较严重的问题,情况不容乐观。有统计表明,在以前进行的5轮巡视中,仅2014年就有14名央企高管落马;在全国,则有超过70名国企高管落马。
为什么国企、央企的腐败问题多多?这是由当下中国的腐败特点决定的。中国经济增长过程中滋生的腐败,绝大多数都呈现出结构性腐败的特点。这里所说的结构,就是以权力为中心的权力与金钱的交换和结合、权力与利益的交换和结合以及大权力与小权力的结合和捆绑的格局。国企、尤其是央企,既是权力的行使之地,同时又是利益的产出之地;国企、央企的官员,既可以市场主体管理者的身份使用商业手段大赚特赚,又可以官员的身份为企业争取到通过市场竞争所得不到的利益。
显然,在对官员的各种约束形同虚设或根本不设的情况下,指望国企、央企的官员能够自我设限、洁身自好,那不啻缘木求鱼。实际上,从已经揭露出来的官员腐败的情况看,国企或央企的企业规模越大、市场垄断度越高、在经济增长中被赋予的重要性越强,官员腐败的程度就越严重。在中国开创一次收受贿赂数以亿元人民币先河的官员,就是中石化前董事长陈同海。在陈同海被留命之后,他的继任者们更是变本加厉,让陈同海变成了小巫。
国企、央企官员掌管着名义上的全民资产。从理论上讲,这些官员只是受全民委托来管理这些资产,经营这些资本。但是,由于可行的、有约束力的委托程序尚付阙如,国企、央企的官员在相当程度上成了这些资产的主人。在现阶段,由于国企、央企利润的上缴比例过低,使得大部分利润成了上述主人可以“自由裁量”的资产。已有事实表明,正是这部分资产,成了国企、央企官员和政府官员腐败的渊薮。
并且,还由于全民资产在国家政治经济制度中的优势地位,以及由此带来的在市场上的优势地位甚或垄断地位,国企、央企既可在市场竞争中优先得到稀缺资源,又可在经营失败时得到国家财政补贴,只赚不赔且可以自由支配的资产,就成了捆绑企业官员与政府官员的粘合剂,以及加固这种政商结构的有力支柱。由此,一些腐败官员当道的国企、央企的性质就发生或部分发生了改变,国企、央企成了为腐败官员输送利益的特殊管道。
最近一些年来,许多地方从积极吸引外资企业投资,变成了不遗余力地吸引国企、特别是央企投资。这其中的变化颇耐人寻味。从一些地方被揭露出来的腐败案件看,这些地方腐败官员之所以看中的国企、央企,就是看中其腐败的成本更低、腐败的风险更小、而腐败的收益却更大的优势。
中央巡视组在以往巡视中,已经巡视了14家央企。在骨干央企被巡视全覆盖之后,应该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找出破解国企和央企结构性腐败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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