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英,1981年生于浙江东阳,改革开放以后,这里的人们通过外出打工、办小工厂赚到钱,原本一片穷乡僻壤的东阳开始囤积巨额的财富。吴英的父亲吴永正正是东阳第一批在外地报工程赚到钱的人。吴英初中毕业以后,父亲把她送到姑姑开的美容院里学习美容,之后又到技校学习财会,临近技校毕业时,吴英辍学去了外地做生意,她看到同学里很多人通过做生意赚了钱,因此而受刺激。吴英在接受采访时讲,她知道自己的脾气倔强要强,不达目的不罢休,但也知道,这种执着要付出代价。
2002年,吴英回到东阳,并在同一年结婚,开起自己的美容店。随后不久,吴英通过美容、KTV、足浴赚到自己的第一桶金,更大的商业计划在她心底成型。2006年,当地流传着吴英2亿元现金买下东阳世纪贸易城三层700多间铺面;一次性购入高档汽车20多辆;部门经理年薪50万到100万元、保安月薪2100元;开出的洗车店和洗衣店都是免费等话题,吴英和她的本色集团成为当地最热门的话题,而一年之前,她还只是当地县城某服务场所的小老板。吴英和本色集团的10个月风光,由此开始。本色集团涉足的行业涵盖了商贸、洗业、广告、酒店、电脑网络、装饰材料、婚庆服务、物流等等,仅2006年8月14日一天,吴英就一口气注册了3家公司,到当年10月10日本色控股集团成立(注册资金1亿元)组建完毕。07年,吴英接受媒体采访时意气风发。
因为媒体的大肆报道,本色集团开始闻名全国,本色集团高层对外宣称,本色在购买物业和装修上的固定资产投资超过3.5亿元,但没有一分钱是银行贷款,全部是自有资金。按照吴英自己的说法,数亿元“自有资金”的来源为期货、炒房、美容业3个渠道。事实上,此时吴英的资金链已经趋紧。12月底,记者再次采访吴英时,她刚脱离义乌几个债权人的软禁,回到东阳。本色集团资金紧张的情况此后可见一斑:先是东阳、义乌等很多民间借贷人频频向吴英催债,然后是本色集团4900万元假汇票被没收、光彩事业500万元掮款被本色收回。
2007年2月10日下午4点30分左右,在事先没有任何征兆的情况下(至少在本色普通员工和市民看来),本色集团在东阳的所有门店,在短短几分钟内,全部被东阳警方控制。当晚,东阳市政府发布公告,宣布吴英已被当地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理由是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本色集团也同时被立案调查,与本色有关的债权债务,开始登记。经法院审理,从2005年5月至2007年2月,被告人吴英以高额利息为诱饵,以投资、借款、资金周转等为名,先后从林卫平、杨卫陵、杨卫江等11人处非法集资人民币77339.5万元,用于偿还本金、支付高额利息、购买房产、汽车及个人挥霍等,实际集资诈骗人民币38426.5万元。2007年2月,吴英被拘之前,在自己的本色概念酒店的房间内。
2009年4月16日上午,吴英非法集资案在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检察机关指控吴英集资诈骗人民币达3.89亿余元,近30家媒体及近200名群众参加庭审。经法院审理,被告人吴英在2006年4月成立本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前,即以每万元每日35元、40元、50元不等的高息或每季度分红30%、60%、80%的高投资回报为诱饵,从俞亚素、唐雅琴、夏瑶琴、徐玉兰等人处集资达1400余万元。吴英在已负债上千万元的情况下,为资金链的延续,于2005年下半年开始,继续以高息和高额回报为诱饵,大量非法集资,并用非法集资款先后虚假注册了多家公司。为掩盖其已巨额负债的事实,又隐瞒事实真相,采用给付高息或高额投资回报,用非法集资款购置房产、投资、捐款等方法,进行虚假宣传,给社会公众造成其有雄厚经济实力的假象,骗取社会资金。
2009年12月18日,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吴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2012年1月18日,浙江高院驳回被告人吴英上诉,维持一审死刑判决并报最高院复核。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认为,一审中认定的吴英于2005年5月至2007年2月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高额利息为诱饵等手段,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人民币7.7亿元。案发时尚有3.8亿元无法归还,还有大量的欠债;证据确实、充分,维持死刑判决。吴英和她的本色集团神话,最终画上句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