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作了《国务院关于2013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下称“审计报告”),通报了中央财政预算收支执行及决算草案、中央财政管理、中央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政府性债务、重点民生工程及矿产资源、国有金融机构、国有企业的审计情况。
报告指出:中央财政各类预算收支划分不够清晰,预决算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有待提高,预算资金分配权责关系尚未完全理顺,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违规;部分中央部门和所属单位未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约法三章”要求,有的违反财经制度规定;政府性债务方面,2013年6月底以来,地方政府性债务增长已有所放缓,但还存在管理制度不健全、省本级债务借新还旧数额较大、个别地方债务举借和使用不规范等问题。
“财政上存在的问题,这份报告基本都揭露出来了。”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邓淑莲在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说,“审计部门每年都审计,也提出意见,有一定成效,但最根本的问题没解决—就是预算在本质上没有约束性,预算管理部门、执行部门违反了财政预算并没有受到惩罚。”
“应按经济性质分类编制决算”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昨日向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作2013年中央决算的报告时说,2013年中央公共财政支出68491.68亿元,完成预算的98.5%,比2012年增长6.8%。
审计报告指出,决算草案目前仅按功能分类科目情况列报,财政部应进一步研究同时按经济性质分类编制中央决算。所谓功能分类科目,是指按资金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的类型来分;经济性质分类是指,按通过何种方式来提供产品或服务来分。以大学高等教育服务支出为例,其中本科教育服务支出就是功能分类中的一类,而雇佣教师支出是按经济性质分出来的。
“科目设置的不合理、没有按经济性质分类,这些看起来是技术问题,但多年出现一直改不过来,那肯定不是技术问题。有没有部门利益在里面?是不是故意让一般人看不懂这预算,隐藏一些不合理的支出?”邓淑莲说。
老问题:财政资金沉淀
审计报告对中央财政管理的审计结果,指出了五方面问题:资金收缴和预算批复不规范;财权与事权未理顺,专项转移支付清理整合不到位;部分财政资金分配不规范,有的使用中存在违法违规问题;各级财政均有一些资金沉淀,资金使用效益未能充分发挥;对地方财政的管理不到位,一些地方财政管理中存在违规问题。
“财政资金分配权分散,不仅是财政部门,还有发改委等部门都具有资金分配权,这必然导致管理和执行上的低效率。”邓淑莲说。
财政资金沉淀的问题“历史悠久”。因为要满足“科技经费增幅应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中央财政将当年无具体使用项目的科学技术支出按权责发生制结转,至去年底累计结转384.12亿元,有217.24亿元结转5年以上。
邓淑莲认为,资金沉淀的原因有好几类,有的是因为一些规定本身不合理,导致资金用不完,还有是管理原因,拨付不及时,也有一些是主动将资金集中放在主管部门,然后存利息,“当然,无论什么原因,沉淀资金的出现,都和预算管理效率不高有关系。”
审计署还对社保基金会投资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据社保基金会报表反映,2013年基金投资收益685.87亿元,收益率6.20%。审计发现,社保基金自营指数化投资出现亏损,信托贷款和协议存款业务中存在“中间人借机牟利”问题。同时,2009年以来,社保基金会未按规定对所持6只股票计提减值准备,致使当期收益虚增103.02亿元。
地方政府性债务增速放缓
审计报告称,2013年6月底至2014年3月底,审计的9个省本级和9个市本级政府性债务余额增长3.79%,比2013年前6个月的平均增速下降7个百分点。
审计署去年在全国范围展开了政府性债务审计,年底公布的结果显示,截至2013年6月底,全国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20.70万亿元人民币,其中地方政府占10.89万亿元。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对于未来如何加强地方债管理,楼继伟昨日表示,将研究赋予地方政府依法适度举债融资权限,建立以政府债券为主体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将地方政府性债务分门别类纳入政府预算统一管理。
刘家义指出,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尚不健全。目前,各类政府性债务管理分别由财政部不同业务司局负责,尚未归口统一管理,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券等制度也不够健全。审计的9个省本级和9个市本级中,2个未制定政府性债务综合管理制度,9个未制定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制度。
而且,省本级债务借新还旧数额较大。2013年6月底至2014年3月底,9个省本级为偿还到期债务举借新债579.31亿元,但仍有8.21亿元逾期未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