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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市研究】地方政府与城投企业债务风险研究报告——河南篇

文 / 小亚 2024-11-28 23:02:26 来源:亚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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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概要
河南省位于我国中东部、黄河中下游,交通区位优越,资源禀赋优势突出,经济发展水平较高。2023年,河南省经济总量位居全国前列,人均GDP排名全国中下游,城镇化率水平较低。河南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模位居全国中上游水平,但财政自给率较低,上级补助对综合财力贡献大。2023年末,河南省政府债务率及负债率处于全国中游,但负债水平上升较快。中原城市群建设、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战略机遇助力区域发展。
河南省各地市发展分化程度较高,省会郑州市经济体量和财政实力远超其他区域。2023年,郑州市经济规模和财政实力以绝对优势领跑,洛阳市和南阳市作为省域副中心城市亦保持较明显的领先优势,其余地市整体呈梯队分布。全省各地市获得上级补助收入规模较大,对综合财力的贡献度高。郑州市、平顶山市、许昌市、开封市、焦作市、漯河市、濮阳市和济源市等地市政府债务率水平在省内相对较高。
河南省发债城投企业较多,行政层级以地市级和区县级为主,主要分布在省会郑州以及洛阳、许昌、开封等省会周边地市。河南省发债城投企业中AA主体级别占比过半,高级别城投企业集中在省本级和郑州市。2023年末,河南省超九成地市发债城投企业现金短期债务比低于0.60倍,大部分发债城投企业仍存在较大的短期偿债压力,郑州市和洛阳市城投企业2025年到期债券规模较大。2023年末,河南省各地市中,地方综合财力对“发债城投企业全部债务+地方政府债务”支持保障能力指标相对较低的地市主要为郑州市、洛阳市、开封市、许昌市和济源市,需关注地方政府债务负担相对较重、偿债及支持保障能力相对较低且再融资能力相对不足的城投企业信用风险。
一、河南省经济及财政实力
(一)河南省区域特征及经济发展状况
河南省位于我国中东部、黄河中下游,交通区位优越,资源禀赋优势突出,经济发展水平较高。河南省经济总量位居全国前列,人均GDP排名全国中下游,城镇化率水平较低。河南省以制造业作为主攻方向,工业发展在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的共同驱动下发展成效良好;第三产业恢复向好,继续发挥引领作用,整体呈现“三二一”的经济发展格局。中原城市群建设、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战略机遇助力区域发展。
河南省地处我国中原腹地,交通区位优越。河南省,简称“豫”,位于我国中东部、黄河中下游,东接安徽、山东,北界河北、山西,西连陕西,南临湖北。河南省地处我国沿海开放区与中西部地区的结合部,是我国承东启西、连南贯北的枢纽地带,也是“一带一路”的重要交汇点,区位优势突出,是全国重要的综合交通枢纽和人流、物流、信息流中心,素有“九州腹地、十省通衢”之称。河南省以郑州为中心,实现公路5小时内覆盖我国4.1亿人口和30.0%的经济总量,铁路3小时内覆盖我国7.6亿人口和56.0%的经济总量,航空2小时内覆盖我国12.3亿人口和90.0%的经济总量。
河南省资源禀赋突出,多项矿种资源储量居全国前列。河南省拥有广阔的耕地资源,是我国最重要的粮食生产基地之一,全省耕地资源主要集中于中东部平原和南阳盆地,主要种植的农作物包括小麦、玉米、大豆等,全省粮食产量连续七年稳定在1300.0亿斤以上,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发挥了“压舱石”作用。河南省地跨华北和秦岭两大地质构造单元,矿产资源丰富,是我国重要的矿业大省之一。全省查明矿产资源主要分布在京广线以西和豫南的丘陵、山区,煤炭、铝土矿及金、银、钼、钨、铅、锌矿等主要矿产集中度较高,有利于发挥地域优势,合理进行产业布局。
河南省是我国人口大省,城镇化率较低。2023年末,河南省常住人口9815万人,仅次于广东省和山东省,位居全国第3名,常住人口较上年末减少57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8.08%,较上年提高1.01个百分点,较全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66.16%)仍处于较低水平,城镇化发展推进空间较大。
河南省经济总量位居全国前列,人均GDP处于全国中下游水平。2023年,河南省完成地区生产总值59132.39亿元,位居全国第六位,较上年排名下降一位,与排名第五位的四川省(60132.90亿元)差距很小;按不变价格计算,GDP增速为4.1%,低于全国水平(5.2%)。2023年,河南省人均GDP为6.01万元,较全国水平(8.94万元)仍有较大提升空间。2024年前三季度,河南省完成地区生产总值47881.96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5.0%。
河南省以制造业作为主攻方向,工业发展在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的共同驱动下发展成效良好;第三产业恢复向好,继续发挥引领作用,整体呈现“三二一”的经济发展格局。“十三五”期间,河南省实现了由“二三一”产业结构向“三二一”产业结构的转变,“十四五”以来进一步得到巩固,2023年产业结构为9.1:37.5:53.4。河南省工业门类齐全、体系完备,制造业总量稳居全国第5位、中西部地区第1位。2023年,河南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5.0%,高于全国0.4个百分点。全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40个行业大类中有25个行业增加值同比实现增长,增长面62.5%。同年,河南省规模以上制造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6.1%,拉动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长4.8个百分点,对规模以上工业增长的贡献率达95.8%。五大主导产业中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和电子信息产业增加值分别增长45.2%和13.6%,合计拉动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长2.6个百分点;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增长10.3%,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增长11.7%。第三产业继续发挥引领作用,2023年,河南省第三产业增加值31596.98亿元,增长4.0%,在全省经济增长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其中交通物流和文化旅游产业全面回暖。2023年全省旅游运输量、周转量分别增长119.2%、138.4%,货物运输量、周转量分别增长8.9%、4.3%,2023年全省接待旅游人次和旅游总收入分别为2022年同期的228.2%和305.2%。在拉动经济增长的同时,第三产业也成为河南省固定资产投资主方向,并对市场主体数量增长、税收增长和吸纳就业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投资方面,2023年,河南省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比上年增长2.1%,增速较2022年有所下降,重大项目支撑作用明显。全年全省亿元及以上项目完成投资同比增长11.2%,其中10亿元及以上项目完成投资增长24.9%。工业投资特别是重点工业行业投资保持高增长韧性,2023年全省工业投资增长8.9%,全年工业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为32.5%,其中五大主导产业、传统支柱产业、高技术制造业和技术改造等工业投资领域分别同比增长14.1%、10.2%、22.6%和17.4%。基础设施投资平稳增长,2023年全省基础设施投资增长4.6%,其中道路运输业投资增长27.0%。社会领域投资增长较快,2023年全省社会领域投资增长8.7%,其中教育、卫生投资分别增长23.1%、16.0%。
河南省在中原城市群建设中发挥了核心引领、产业支撑、交通枢纽等重要作用。2016年12月,国务院批复《中原城市群发展规划》,中原城市群正式跻身国家级城市群行列;2017年6月,河南省委省政府印发实施《河南省建设中原城市群实施方案》,提出加快将中原城市群建设成为全国经济发展新增长极、全国重要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基地、中西部地区创新创业先行区、内陆地区双向开放新高地和绿色生态发展示范区。作为中部经济领头羊,河南省在中原城市群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首先,根据《中原城市群发展规划》,把支持郑州建设国家中心城市作为提升城市群竞争力的首要突破口和核心带动力,强化郑州对外开放门户功能,提升综合交通枢纽和现代物流中心功能,集聚高端产业,完善综合服务,推动与周边毗邻城市融合发展,形成带动周边、辐射全国、联通国际的核心区域。其次,河南省将制造业作为主攻方向,坚持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为中原城市群建设成为全国重要先进制造业基地提供了产业支撑;现阶段,河南省“7+28+N”产业链群汇聚了全省70%以上的重点创新平台,创造了80%以上的进出口总额、60%以上的规上工业产值,成为河南省推进新型工业化的战略支撑。再次,河南省充分发挥自身承东启西、连南贯北的区位优势,加快建设以郑州为中心的米字形高速铁路网,使中原城市群内部城市间的空间距离大幅缩短,加强了城市间的联动,有利于促进人口、产业等要素的快速流动和优化配置。
近年来,河南省贯彻落实党中央推动中部地区崛起等一系列政策举措,实现了由传统农业大省向新兴工业大省、传统交通要道向现代化交通枢纽、传统内陆省份向内陆开放高地的“三个转变”,2023年地区生产总值跨过3万亿元大关。根据2021年4月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的《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四五”时期,河南省面临着国家构建新发展格局、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三大战略机遇,多领域战略平台融合联动的叠加效应持续显现,支撑国内大市场和链接国内国际双循环的功能地位持续提升,产业体系基础、现代基础设施、开放通道枢纽等蓄积的发展后劲持续增强,亿万人口大省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蕴含的内需潜力持续激发,科教创新资源和新兴产业引育形成的新发展动能持续壮大,大河大山大平原保护治理构筑的生态屏障作用持续凸显,庞大人力资源量质提升转化的人力资本红利持续释放,以中原文化为中心的黄河文明凝聚的精神力量持续彰显,传统优势不断强化、新的优势正在塑造,继续发展具有多方面有利条件。同时,河南省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比较突出,人均主要经济指标相对落后,新产业新经济新业态占比不高,创新支撑能力不足,城镇化水平偏低,农业农村发展存在短板,社会事业发展不够充分,资源环境约束趋紧,社会治理还有不少弱项。综合考虑外部形势和发展条件,河南省坚持以党建高质量推动发展高质量,预期到2035年基本建成“四个强省、一个高地、一个家园”[1]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河南。
(二)河南省财政实力及政府债务情况
2023年,河南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模位居全国中上游水平。河南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质量尚可,财政自给率较低,政府性基金收入延续下降态势,上级补助对综合财力贡献大。2023年末,河南省政府债务率及负债率处于全国中游,但负债水平上升较快。
河南省整体债务负担处于全国中游水平。2023年,河南省地方政府债务率和地方政府负债率分别为143.63%和30.26%,在全国省市自治区中分别排名第14位和第11位(按照债务负担由低到高排序)。
二、河南省各地级市[2]经济及财政状况
(一)河南省各地级市经济实力
河南省各地市发展较不均衡,郑州市作为全省唯一万亿GDP城市和全省经济发展龙头,经济实力明显高于其他地市。洛阳市和南阳市作为省内两大副中心城市亦保持较突出的领先优势。河南省多数地市城镇化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未来仍有较大的城镇化发展空间。
河南省辖17个地级市和1个省直辖县级市,分别为郑州市、开封市、洛阳市、平顶山市、安阳市、鹤壁市、新乡市、焦作市、濮阳市、许昌市、漯河市、三门峡市、南阳市、商丘市、信阳市、周口市、驻马店市和济源市。上述17个地级市和1个省直辖县级市可按地理区位划分为豫中地区(郑州市、平顶山市、许昌市和漯河市)、豫东地区(开封市、商丘市和周口市)、豫西地区(洛阳市和三门峡市)、豫南地区(南阳市、驻马店市和信阳市)以及豫北地区(安阳市、新乡市、焦作市、濮阳市、鹤壁市和济源市)。
根据《河南省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河南省构建“一主两副、一圈四区多节点”网络化、开放式、集约型的城镇空间格局。“一主”即强化郑州国家中心城市龙头作用;“两副”即强化洛阳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地位和支持南阳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一圈”即以郑州市、洛阳市为引擎,融合开封市、新乡市、焦作市、许昌市、平顶山市、漯河市和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和引领力的郑州都市圈;“四区”即以洛阳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为引领,加快洛济一体化、洛济三协同发展,建设豫西转型创新发展示范区;以南阳省域副中心城市为引领,与信阳市、驻马店市协作互动,建设豫南高效生态经济示范区;安阳市、鹤壁市、濮阳市共同建设豫北跨区域协同发展示范区;周口市与商丘市共同建设豫东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多节点”为支持安阳市、鹤壁市、濮阳市、三门峡市、商丘市、信阳市、周口市、驻马店市发展成为区域中心城市。
产业布局方面,河南省国家级开发区主要分布于豫中和豫北地区,上市公司主要集中于郑州、洛阳、许昌、新乡和南阳等地市,高市值上市公司以食品加工、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医药等产业为主,基本符合河南省主导产业布局和高成长性产业发展方向。河南省重点产业链培育以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为主攻方向,立足各地产业基础和资源禀赋优化重点产业集群空间布局,着力构建“中心引领、两带支撑、四区协同”的产业布局体系。突出郑州国家中心城市与洛阳、南阳省域副中心城市的引领带动作用,培育全省制造业核心增长极。建设沿黄流域、沿京广铁路两大制造业发展带,支撑全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河南省将开发区作为产业集群发展的重要载体,优先保障符合国家战略、省级战略的产业空间需求,支持创建未来产业先导区。全省拥有184个开发区,其中先进制造业开发区166个、现代服务业开发区18个,省辖市中心城区开发区82个、县(市)开发区102个,实现了“一县一省级开发区”布局。全省184个开发区中包含9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和9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国家级开发区主要分布于豫中和豫北地区。截至2024年10月31日,河南省全省境内上市公司共计111家,市值合计为1.48万亿元,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排名全国第12位,落后于安徽、湖北、湖南等中部省份。其中,郑州市具备良好的经济和产业基础,产业结构多元且新兴产业发展较快,全市形成了电子信息、汽车、装备制造、现代食品、铝加工等多个千亿级产业集群,根据《郑州市“十四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总体规划(2021-2025年)》,郑州市构建了“一核、两带、五区、多点”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格局,强化核心带动、点轴联动,为全省的产业发展提供了核心活力;洛阳市工业基础雄厚,新兴产业发展动能较强,已形成新能源和新材料两大千亿级产业集群,构建了“一廊引领,两翼协同,三圈联动”的市域生产力总体格局,推动区域生产力圈层式布局、点轴式发展;南阳市作为河南省域副中心城市之一,拥有全省市值最高的上市公司牧原股份,在做优做强食品加工业,并拓展农产品物流业和打造千亿级中药材产业集群的同时,南阳市聚焦光电信息、生物产业、高端装备3个优势类产业,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汽车3个成长型产业,合成生物、航空装备、人工智能3个新赛道产业,着力构建“优势类+成长型+新赛道”的“333”战略性新兴产业体系。
河南省各地市经济发展分化程度较高,各地市经济规模整体呈梯队分布,郑州市为全省经济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动力和支撑。2023年,河南省大部分地市GDP排名与2022年保持一致,仅新乡与许昌位次互换,新乡升至第四位,许昌降至第六位。具体来看,第一梯队为郑州,2023年GDP为13617.80亿元,经济首位度为23.03%;第二梯队为洛阳和南阳,2023年GDP规模分别为5481.60亿元和4572.17亿元;第三梯队为新乡、周口、许昌、商丘、驻马店、信阳、平顶山、开封、安阳和焦作等10个地市,2023年GDP规模介于2200.00~3400.00亿元之间;第四梯队为濮阳、漯河和三门峡,2023年GDP规模介于1600.00~1900.00亿元之间;第五梯队为鹤壁和济源,2023年GDP分别为1033.17亿元和788.61亿元。2023年,郑州GDP增长势头良好,南阳表现稳定,其他地市GDP名义增速均为负。其中,洛阳与南阳的GDP差距进一步缩小至不到1000.00亿元;许昌和周口GDP下降幅度较大。从GDP可比价增速来看,2023年,河南省各地市GDP增速差距较大。具体来看,高于全省GDP增速(4.10%)的地市有6个。其中,郑州GDP增速最高,南阳、周口、驻马店、漯河和济源等5个地市GDP增速高于4.00%;剩余12个地市GDP增速处于0.90%~3.90%之间,其中许昌和开封增速最低。
郑州市和济源市人均GDP继续领跑,周口市排名末位。从人均GDP来看,2023年,郑州市和济源市人均GDP超过10.00万元,且均高于全国水平;洛阳、许昌、焦作、漯河、三门峡和鹤壁等6个地市人均GDP超过全省水平(6.01万元),处于6.00~8.00万元之间;南阳、周口和商丘等地市人口基数大,人均GDP水平相对较低。与2022年相比,受GDP名义增量为负的影响,除郑州、南阳和焦作以外,其余地市人均GDP较上年有不同程度下降。
河南省多数地市城镇化率低于全国水平,省会郑州人口集中,城镇化水平全省最高。2023年末,郑州市常住人口占全省常住人口的比重为17.34%,且城镇化水平位居全省首位。此外,洛阳市和济源市城镇化率均超过全国水平,周口市城镇化率最低(45.31%)。
(二)河南省各地级市财政实力及政府债务情况
1.财政收入情况
河南省各地市财政实力分化程度较高,省会郑州市在财政收入规模和财政自给率等方面处于全省领先地位。河南省各地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稳定性较强,周口市和信阳市等地市财政自给能力较弱。2023年,除洛阳市、周口市和漯河市以外,河南省其余地市政府性基金收入较上年均有所下降。河南省各地市获得上级补助收入规模较大,上级补助收入对各地市综合财力实现的贡献度高。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模方面,受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影响,河南省各地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模分化程度较高。郑州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模处于全省领先地位,2023年为1165.85亿元,是全省唯一破千亿的地级市,其余各地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模相对较小。其中,洛阳市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404.29亿元,稳居第二位;处于200.00~300.00亿元档位的地市有8个,其中南阳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较大,较新乡、平顶山、安阳的领先优势有所扩大;处于100.00~200.00亿元档位的地市有6个,其中开封市和焦作市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模较上年有所下降,与信阳、三门峡、漯河的差距明显缩小;鹤壁市和济源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模较小,均不足100.00亿元。2024年上半年,河南省过半数地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有所下降,其中洛阳市、平顶山市、许昌市、商丘市和开封市降幅超过10.00%,下降原因主要系受上年基数较高、减税政策翘尾减收、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等因素影响。
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结构来看,2023年,河南省各地市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处于59.00%~79.00%之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稳定性较强,质量尚可。具体来看,郑州市、洛阳市、许昌市、周口市、开封市、焦作市、濮阳市和济源市等8个地市税收收入占比相较2022年有所提升,其余10个地市税收占比同比均有所下降,其中平顶山市税收占比下降7.43个百分点,降幅较大。
从财政自给能力来看,2023年河南省各地市财政自给率处于20.00%~80.00%之间,各地市财政自给率差距较大。具体来看,郑州市和济源市2023年财政自给率分别为76.72%和79.45%,处于全省领先地位;洛阳市、平顶山市、安阳市、许昌市、漯河市等5个地市2023年财政自给率处于50.00%~65.00%之间;其余11个地市2023年财政自给率均低于50.00%,其中周口市和信阳市财政自给率不足30.00%。从变化情况来看,2023年,郑州市、洛阳市、驻马店市、商丘市、开封市、焦作市、三门峡市、漯河市和濮阳市财政自给率较上年均不同程度有所下降(其中焦作市下降11.84个百分点,降幅最大),其余9个地市财政自给率同比有所上升。
政府性基金收入方面,由于河南省房地产市场整体仍处于调整期,国有土地出让收入恢复缓慢,2023年,河南省超七成地市的政府性基金收入延续下降态势。郑州市政府性基金收入规模位居全省首位,2023年为387.86亿元。除郑州市以外,洛阳市、南阳市、新乡市、驻马店市、周口市、开封市和信阳市等7个地市2023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处于100.00~200.00亿元之间,其余10个地市2023年政府性基金收入规模均不足100.00亿元,其中三门峡市、鹤壁市和济源市规模不足50.00亿元。
河南省各地市获得上级补助收入规模较大,对综合财力实现的贡献度高。从上级补助收入规模来看,2023年,郑州市、洛阳市、南阳市、驻马店市、周口市、商丘市和信阳市上级补助收入均超过300.00亿元,其中南阳市获得上级补助收入规模最大,为592.34亿元。南阳市、驻马店市、周口市、商丘市、信阳市和濮阳市等6个地市的上级补助收入对综合财力的贡献度超过50.00%,其中信阳市上级补助收入的贡献度最高,为66.36%。
2.债务情况
2023年末,河南省各地市政府债务余额均保持增长,其中洛阳市政府债务余额增速较快,郑州市政府债务余额远超其他地市。2023年末,河南省各地市政府负债率和债务率较上年底均有所增长,郑州市、平顶山市、许昌市、开封市、焦作市、漯河市、濮阳市和济源市等地市政府债务率水平在省内相对较高。
2023年末,河南省各地市中,郑州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最大(3355.33亿元),其次为南阳市(1241.63亿元)、洛阳市(1202.84亿元)。2023年末,河南省各地市政府债务规模均保持增长,其中洛阳市政府债务余额增长较快,增速为55.16%;此外,平顶山市、许昌市、驻马店市、周口市和焦作市政府债务余额增长率均超过20.00%。政府债务率方面,2023年末,河南省各地市政府债务率均较上年有所上升;鹤壁市依然为省内政府债务率最高的区域(196.88%);此外,郑州市、平顶山市、许昌市、开封市、焦作市、漯河市、濮阳市和济源市政府债务率超过140.00%。政府负债率方面,2023年末,河南省各地市政府负债率均低于50.00%,其中济源市政府负债率低于20.00%;同期末,河南省各地市政府负债率较上年底均有所增长。
债务管控方面,2023年以来,中央层面的化债政策总体延续了“严控增量、化解存量”的要求,化债措施提及“常态化监测”“监督问责”“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优化债务期限结构,降低利息负担”“建立政府偿债备付金制度”“稳步推进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和法定债务合并监管”等。2023年7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首次提出“制定实施一揽子化债方案”,随后一系列政策陆续落地实施。总体来看,本轮化债方式主要是“财政手段+金融手段+债务管控”,同时长、短期政策相结合,中央及地方政府共同发力。在中央层面化债思路领导下,2024年2月,《关于河南省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指出河南省要全面摸排全省地方债务底数,按照控增量、减存量、降成本、防“暴雷”目标,研究制定河南省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实施方案及化债方案,指导市县采取增收节支、盘活资产、协商分期等方式挖掘潜力、筹集资金偿还债务;聚焦政府拖欠企业账款化解,研究金融支持欠款化解的政策措施,降低企业流动性风险,推动债务链“解链”;督促融资平台对短期内到期债务逐笔逐项制定偿还计划,推动逐步剥离政府融资功能,全省融资平台数量有序压减,分类推动融资平台公司改革转型;加强债务风险监测预警,对违规新增隐性债务行为保持高压严管态势,防止一边化债、一边新增。2024年7月,《扎实推进2024年下半年经济稳进向好若干措施》指出要加快实施省、市、县三级化债方案,积极稳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综合治理,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此外,河南省提出将不断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制度,推动形成有效投资,加强专项债券项目储备和穿透式管理,压实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主体责任,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切实防范专项债券风险。
三、河南省城投企业偿债能力
(一)河南省城投企业概况
河南省本级及下辖18个地市(含省直辖县级市济源市)均有发债城投企业,发债城投企业行政层级以地市级和区县级为主,发债城投企业主要分布在省会郑州以及洛阳、许昌、开封等省会周边地市,其中郑州市发债城投企业数量最多、信用等级较高。河南省发债城投企业主体级别以AA级为主,高级别城投企业集中在省本级和郑州市。
截至2024年10月底,河南省有存续债券的城投企业共131家,存续债券余额[3]合计7295.48亿元。其中,省本级城投企业5家[4],存续债券余额570.87亿元;地市级城投企业58家,存续债券余额4236.88亿元;区县级城投企业52家,存续债券余额1033.47亿元;园区级城投企业16家,存续债券余额1454.27亿元。从各地市发债城投企业数量看,郑州市发债城投企业数量最多,为28家;其次为洛阳市、开封市和商丘市,分别为15家、13家和10家;濮阳市、三门峡市、鹤壁市和济源市发债城投企业较少,分别为3家、1家、1家和1家。总体看,河南省地市级和区县级城投企业发债主体数量较多,发债城投企业主要分布在省会郑州以及洛阳市、许昌市和开封市等省会周边地市。
从发债城投企业主体信用级别分布看,河南省有存续债券的131家城投企业中,有存续主体级别的城投企业共129家。其中,主体级别为AAA的城投企业共11家,主要集中在省本级(4家)和郑州市(3家),其余为洛阳市、南阳市和新乡市,各有1家;主体级别为AA+的城投企业共45家,除整体实力较弱的鹤壁市和安阳市2个地市没有主体级别为AA+的城投企业以外,其余16个地市(含济源市)均有主体级别为AA+的城投企业,主要分布于郑州市(15家)、洛阳市(4家)、开封市(4家)、商丘市(3家)、驻马店市(3家)和周口市(3家);主体级别为AA的城投企业共66家,占河南省发债城投企业(有主体级别)总数的50.38%;主体级别为AA-的城投企业共7家,全部为区县级和园区级城投企业。整体看,河南省高信用级别(AAA和AA+)城投企业主要集中于省本级和郑州市,AA级城投企业占比最高。
从级别迁徙来看,2024年1-9月,上述河南省131家发债城投企业主体信用级别无变动情况。据不完全统计,2023年以来,郑州市、洛阳市、周口市、濮阳市、许昌市和信阳市等地市下属区县平台多次发生了融资或的非标产品延期兑付、展期或逾期等风险事件,此外,上海票据交易所信息披露显示郑州市、洛阳市、周口市、信阳市等地市部分城投企业或关联方存在商票逾期记录,虽大部分商票逾期已澄清是系统异常、操作失误、账户问题等因素所致或已完成兑付,但仍需关注随35号文、47号文等文件出台后,河南省整体信用风险变化情况,以及非标产品风险的化解情况。
(二)河南省城投企业发债情况
2023年,河南省城投企业债券发行数量和规模同比均有所增长,除鹤壁市外,省本级及其余地市均保持债券融资净流入,郑州市、洛阳市和商丘市净融资规模较大。2024年1-10月,洛阳市城投企业债券净融资额位列河南省首位,周口市、驻马店市、三门峡市、焦作市、安阳市城投企业债券融资呈现净流出状态。
2023年,河南省共有103家城投企业发行债券,发行债券数量合计499只,合计规模为3165.36亿元,债券发行数量和规模同比均有所增长;郑州市城投企业发债规模合计占全省的33.52%。2024年1-10月,河南省城投企业债券发行规模相当于上年全年的96.37%,其中省本级、洛阳市、商丘市、濮阳市、鹤壁市和济源市城投企业债券发行规模已超过上年全年规模。
2023年,河南省城投企业债券净融资1441.83亿元,除鹤壁市外,省本级及其余地市均保持债券融资净流入。从区域上看,郑州市、洛阳市和商丘市净融资规模较大,其中郑州市净融资466.86亿元(占全省净融资总额的32.28%);焦作市、安阳市和济源市净融资规模相对较小。2024年1-10月,洛阳市城投企业债券净融资额位列河南省首位;受存续债券集中到期叠加债券提前兑付、回售规模相对较大等因素影响,周口市、驻马店市、三门峡市、焦作市、安阳市城投企业债券融资呈现净流出状态。
(三)河南省城投企业偿债能力分析[5]
2024年6月末,河南省各地市发债城投企业现金类资产/短期债务指标整体表现偏弱,大部分发债城投企业仍存在较大的短期偿债压力,且郑州市和洛阳市城投企业2025年到期债券规模较大。2023年河南省各地市发债城投企业筹资活动净现金流均表现为净流入,2024年上半年部分地市发债城投企业筹资活动现金转为净流出。
2023年末,河南省发债城投企业全部债务规模为21615.61亿元,其中郑州市发债城投企业全部债务规模为7727.58亿元(占全省口径的35.75%),省本级、洛阳市和开封市城投企业全部债务规模超千亿元,商丘市、许昌市、周口市、南阳市、平顶山市、驻马店市、新乡市城投企业全部债务规模超五百亿元,其余地市发债城投企业全部债务规模在五百亿元以下。
债务负担方面,2023年末,河南省发债城投企业全部债务资本化比率较上年末增长1.21个百分点,整体小幅增长。郑州市发债城投企业全部债务资本化比率突破60.00%,省本级、商丘市、三门峡市、焦作市、鹤壁市和济源市发债城投企业全部债务资本化比率超过50.00%,债务负担相对较重。债券集中兑付方面,2024年11-12月、2025年及2026年,河南省发债城投企业到期债券(在考虑行权的情况下)规模分别为517.78亿元、3055.90亿元和1099.65亿元。郑州市和洛阳市城投企业2025年债券到期规模分别为991.70亿元和408.81亿元,存在较大偿付压力。
短期偿债指标方面,2023年末,除周口市发债城投企业现金类资产对短期债务的覆盖倍数大于1.00倍、省本级发债城投企业现金类资产对短期债务的覆盖倍数为0.90倍之外,其余地市发债城投企业现金类资产对短期债务覆盖倍数均小于0.60倍;除洛阳市、周口市、驻马店市、三门峡市和焦作市之外,省本级及大部分地市发债城投企业现金类资产对短期债务的覆盖程度较上年末均不同程度有所下降。2024年6月末,省本级、郑州市、鹤壁市和济源市发债城投企业现金类资产对短期债务的覆盖倍数小幅上升,其余地市发债城投企业现金短期债务比指标均有所下降。再融资方面,2023年,河南省发债城投企业筹资活动现金流整体表现为净流入。其中,洛阳市、南阳市、驻马店市和济源市发债城投企业净融资额同比增幅超过100.00%,省本级、周口市、许昌市、平顶山市和濮阳市发债城投企业净融资额同比下降40.00%以上。2024年上半年,河南省发债城投企业筹资活动现金整体表现为净流入,其中周口市、驻马店市、三门峡市和焦作市发债城投企业筹资活动现金由2023年的净流入转为净流出。
(四)河南省各地市财政收入对发债城投企业债务的支持保障能力
2023年末,河南省各地市“发债城投企业全部债务+地方政府债务”/综合财力指标最低值约为180.00%。其中,郑州市最高,为540.65%;洛阳市、开封市、许昌市和济源市均超过300.00%;南阳市、安阳市和信阳市低于200.00%。整体看,河南省各地市财政收入对发债城投企业债务的支持保障能力较弱,郑州市和洛阳市等地的支持保障能力承压。
[1]“四个强省”指经济强省、文化强省、生态强省和开放强省;“一个高地”指中西部创新高地;“一个家园”指幸福美好家园。
[2]河南省下辖17个地级市和1个省直辖县级市(济源市),本文将济源市纳入地级市范围讨论。
[3]海外债金额采用剩余美元余额*2024年10月31日离岸人民币兑美元汇率计算。
[4]省本级发债城投企业包括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自然资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河南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豫资城乡一体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和河南省铁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针对母子公司均有债券发行的样本,采用母公司数据,避免数据重复统计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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